高争民爆首发申请过会

时间:2016/10/24 11:32:1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本网讯 据证监会网站21日消息,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据了解,高争民爆成立于2014年1月2日,根据区国资委《关于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3]242号)文件精神,由原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成。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家民爆企业,并同时具备生产、销售、运输、仓储和爆破的资质。

  高争民爆主要竞争优势:1、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设施完备;2、销售网络遍布西藏全区,并为大客户建有专职销售网点;3、西藏各地区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公司的工作;4、公司拥有大量的本地管理人才,熟悉西藏的风土人情和文化,能与各族人民同舟共济。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及时、全面地将发行人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19.65 +1.39%,买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以及发行人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未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雅化集团(7.03 +0.57%,买入)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和未将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的具体原因;是否构成“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发行人是否建立关联方及其交易及相应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4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影响,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爆破)拥有的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炸药已建成投产,发行人第一大客户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龙矿业)流失到中金新联爆破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所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针对报告期内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一定差异问题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其主营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核查情况。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销售给华泰龙矿业的民爆产品全部转移至中金新联爆破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对第一大客户华泰龙矿业销售的核查情况。

  6、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民爆器材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和配送运输具体合同,进一步说明将配送业务单独作为一项主营业务核算、未在“销售费用”中核算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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