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收到上交所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

时间:2017/5/9 10:26:0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据报道,中毅达5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对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信息、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疑问。

  问询函显示,上交所注意到公司年报披露,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第四季度数据与前三个季度数据差异较大。其中,公司主营业务与福建上河主营业务基本相同,交易所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说明公司自身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福建上河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分析福建上河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

  交易所问询函重点关注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情况。问询函显示,2016年6月6日,中毅达实际控制人、大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晓阳将其持有大申集团的20.2230%股权质押给贵州贵台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大申集团的30.3346%股权质押给深圳万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交所要求公司向大申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前述股权质押的期限及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贵州贵台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万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此外,上交所注意到中毅达年报资料存在多处遗漏及错误。例如上交所指出,中毅达年报中出现10余处错误,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的上期发生额与表格中数据不一致;前面表述为“增加比例”,分析原因则表述为“减少原因”;“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2.16万元”,同一表格中不同项目相关数据完全一样,等等。

  上交所要求中毅达于5月12日之前,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作者:佚名 编辑:I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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