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探索争创新与避风险的平衡之道
原标题:金融科技:探索争创新与避风险的平衡之道
目前国内多数大中型金融机构建立了庞大的行情资讯数据库,用于采集、整理、储存、分析和维护数据,但各机构功能相似度较高,缺乏特色化及差异化服务。趋同的技术架构和后台支撑往往导致前台业务具有较强相似性,业务产品开发的一致性难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金融机构可借助金融科技提升客户体验、降低服务成本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解决方案,使服务流程更加简单和快捷,实现业务转型和服务模式的重构,并提升业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金融科技改变传统金融模式的关键在于大数据服务,当前大数据处理技术相对成熟,计算成本显著下降,能有效提高金融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要求金融机构能以更快速度计算风险敞口、迅速交易和管理,强大的计算引擎对实时风险管理、抵押品管理,以及投资组合风险暴露的估计和计算非常有价值。在客户服务方面,通过对数据源进行数据分析,借助其强大的数据分析平台和丰富全面的金融产品设计,为客户提供及时的金融信息资讯,满足客户的金融投资和交易需求。分析工具的利用有助于企业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将业务延伸到具有弱社交黏性和高频次交易的小微客户,利用长尾特征完成客户的全覆盖,这种情况正改变着金融行业的格局。
在此大环境下,国内外金融机构都加强了对金融科技的应用研究。通过收购金融科技公司InvesCloud改善其在财富管理移动端的应用,摩根大通利用200多年的财富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综合体。摩根大通开发的一款金融合同解析软件COIN,不仅将原先律师和贷款人员每年需要36万个小时的工作量缩短至以秒计,错误率也大幅降低。高盛集团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核心业务能力,与已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并帮助其开拓新智能业务,进而提升高盛的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也在向金融科技转型,比如招商银行推进“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的金融科技战略,在零售领域坚持“手机优先”的策略,在财富管理领域率先推出智能投顾产品“摩羯智能投”,在支付结算领域上线首个跨境直联支付区块链平台,提高了服务效率。
金融行业的创新一直推动着金融进行技术革新和盈利模式的变革。当前金融服务业是以垂直分工体系为主,这种垂直模型将一整套体系都由一个公司自我构成,效率较低,闲置富余的资源不能被充分利用,往往将大众客户排除在外。未来金融行业将可能以横向分工体系的轻资产基础架构为主,其信息基础设施由云端存储及计算技术构造,由交易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金融支付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共同组成,尝试高频次高效的利用和共享信息基础设施来优化金融行业运营效率,让信息基础设施发挥更大的价值和效用,降低金融行业的成本,借助技术的革新创造出原来难以推出的产品和服务,给客户提供更高效率的产品体验和服务,从而将资源的利用和效率最大化。
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给传统金融业带来竞争压力,对其盈利模式和盈利能力均形成巨大挑战。而信息科技在助力传统金融的同时,由于其自身极强的专业性使金融风险更隐蔽,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突增,监管部门在短期内难以配备相配套的监管措施应对系统的实时监测和突发事件,部分金融科技的创新产品可能通过规避监管而谋利。为提高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增加透明度、降低合规成本,一些国家的监管机构提出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出台法规强制数据存储的“数据本地化”。他们使用云计算、区块链、机器学习、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和密码学等新技术以降低成本和摩擦,增强系统安全性、实现新产品的开发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随着金融科技不断渗透到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在技术支持上愈加依赖外部服务供应商。金融市场需要公共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来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并加强机构间的互相依存和连接,这对网络安全构成了巨大挑战。当投资者在金融科技平台上分享个人数据时,需更高级的网络安全技术提供网络和数据隐私保护,金融机构需要改进加密技术,使其能够安全、快速、高效地共享数据,还需要健全投资者的保护措施,增强他们对新金融科技产品和金融体系的信心,并提升企业快速适应新规则及持续合规的能力。
金融业的发展永远是在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的过程。金融科技无法改变金融的本质,但对金融机构和监管提出了新要求,金融监管越来越需要数据支撑,而当下金融机构在使用金融科技时,正面临复杂和不确定的监管环境。面对传统商业模式规则设计,存储和转换数据限制对金融科技的挑战,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了一些监管新举措。如英国创造性地推出“监管沙盒”,通过负责监测并评估全过程测试创新业务,以实现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澳大利亚、新加坡也相继推出了“监管沙盒”。
由于各国金融监管规则的不同,使得无边界、跨境解决方案比较困难,监管部门对如何将当前法律应用到金融科技中还有很大不确定性。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可充分考虑境外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在鼓励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同时,消除不必要的监管障碍,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监管部门需密切跟踪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业务模式的影响,关注其风险特征,促进有效的风险识别,进行风险加权、监察和数据分析,将现实环境和自身禀赋相结合,强化专业资源配置和政策辅导,确保监管的有效性,为监管机构和受管制机构提供数据标准化及可视化的分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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