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启动专项行动

时间:2017/7/4 16:40:2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环保部启动专项行动 打击进口废物违法加工利用

  环保部自7月1日至31日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4月18日,中央深改组在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环保部在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4日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环保部将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此外,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

  检查组将现场检查三方面内容,包括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需在检查当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反馈,并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的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完善证据,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理处罚。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所有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都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执行到位。环保部将对检查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对地方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立案查处、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仍拖延不办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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