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核查市场火热 核查机构存在利益冲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忙,几乎是所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2016年上半年的常态。

  为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国家发改委在1月下发《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57号文”),要求各地6月30日前上交纳入企业经核查的排放报告。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估计,初步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约有1万家。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不完全统计,目前24个省份和试点地区已遴选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约300家。

  多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向记者表示,要按时完成核查工作,现有的核查机构和核查员数量不够,核查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核查机构忙碌的状态也就不足为奇。而部分地方为完成任务,还纳入了一些不相关的机构,导致核查机构能力参差不齐,最终将损害核查报告的质量。

  在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看来,这些的确都是问题,但在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准备工作阶段,也“非常正常”。他认为,问题暴露出来不可怕,能解决就好,2016年就是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再改进的过程。

  机构抢滩各地市场

  2016年上半年,被认为是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关键期。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遴选了第三方核查机构,预计这些地区将陆续开展第三方核查工作。除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外,其他省份都是第一次开展核查工作。”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早明认为,上半年将是检验第三方核查机构能否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核查任务的时期。

  自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1024号文”)后,非试点地区开始遴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目前,全国遴选的核查机构约300家。8个尚未征选的省份中,海南、江苏、山西、青海四省下发了征选通知。从公司性质上来看,除了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以及试点地区备案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外,还有科研单位、碳资产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节能减排技术公司等。

  离截止日期还剩不到3个月的时间,核查机构几乎“忙得脚不沾地”。一家已获得多个省份核查资质的机构抱怨,6月30日这个时间太赶了。该机构运营经理称,第三方机构集中在沿海发达城市,而纳入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核查时间目前集中在三四月份,希望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核查时间能宽裕点,可以采用分期核查等办法。

  孟早明则认为,问题在于很多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地方政府无法迈开步子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而财政资金需要提前做预算,有复杂的申请流程。另外,各省基础工作也不一样,进度也会不一样。

  “碳市场是个新鲜事,问题暴露出来了,大家才会想解决办法。”唐人虎认为,不管是6月30日,还是7月30日,截止日期的设定在于通过实际工作倒逼各地加快进度,准备阶段的各种问题才能暴露出来。

  核查机构陷利益冲突

  地方保护主义是核查机构反映的问题之一。

  前述运营经理称,部分地方只允许本地机构入场,或者招标时设立不合理的门槛;有些地方又降低门槛,将当地一些不相关的机构纳入核查市场,机构本身风险抵抗能力不足,机构核查员的经历和专业性也无法保证核查质量,“有些根本不是审核机构,什么环保技术公司、监测站都进来了”。

  “一方面是专业机构不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就无法进入,另一方面部分本地入场机构专业性又不够。”该名运营经理认为,核查机构不专业会给纳入企业留下“碳交易很水,不太严肃”的印象。

  也有机构认同地方政府偏向本土机构的做法。

  孟早明说:“各地在实际遴选过程中有些本地化因素考虑是可以理解的,国家发改委1024号文和57号文实际上都鼓励各地培育本地化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因此各地在遴选第三方时设定了一些本地化门槛。”

  去年5月下发的1024号文就提出,对本地区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摸底,筛选一批在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丰富的机构。同时,考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需求,着力培育具备基础的第三方机构的业务,争取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核查体系。

  对于专业性和能力的问题,另一家在试点和非试点地区都获得了核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也有所感触:“核查机构能力参差不齐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些地方开始得比较慢,没有经验丰富的低碳服务机构,于是就把一些不相关的机构比如做节能的也纳入进来。当然,后续可以通过实践和能力建设加强它们的专业性,但报告和工作质量与经验丰富的传统第三方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对此,唐人虎提醒,若严格按照试点地区或57号文附件的建议来筛选核查机构,那就无法按时完成核查工作。他认为比起能力,最终要看的还是结果,刚开始的时候必然会这样,这是一个逐步淘汰的过程。有些地方的设计院、工程咨询中心真投入力量去做,一定会差吗?他反问道。

  孟早明表示,应该以开放的心态来看待核查机构的成长。地方遴选的第三方核查机构中,有过实际核查经验的确实不多,但有相当一部分机构各有优势。任何一家核查机构都有一个发展过程,作为监管机构,关键是把握好复查(抽查)。相信第一轮核查后,各省发改委对参与核查任务的第三方机构的核查表现,会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和评判。

  另外,记者统计发现,约20家核查机构(不计入分公司)同时从事着碳资产管理或碳交易的活动,它们已获得19个省份的核查资质。最严重的南方某省,近半数核查机构的业务都有利益冲突。

  57号文明确规定,核查机构与从事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的公司不能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核查机构没有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的活动,如代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交易账户,通过交易机构开展配额和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或提供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咨询服务等,否则就属于利益冲突。

  两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些碳资产管理公司为获取控排企业的碳资产管理订单,不惜免费为企业开展核查工作。

  “一些地方政府觉得,国家没有规定,什么都可以干。”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说,“我赞同57号文明确的利益冲突,特别是经营碳资产公司又干核查的,这样的利益冲突,要闹笑话。”

(作者:危昱萍 编辑:ID009)
文章热词:碳排放 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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