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对泽熙和徐翔等采取纪律处分

时间:2017/6/8 10:22:1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基金业协会对泽熙和徐翔等采取纪律处分

  6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对徐翔、徐峻、郑素贞等3人以及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采取纪律处分,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对徐翔等3人和相关机构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谴责,取消徐翔、郑素贞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的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后,相关机构不得重新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在基金行业从业。

  1月2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翔等人犯证券市场操纵罪,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并处罚金。徐翔等人服从判决未上诉,有关判决已经生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判决书,结合协会的调查,经自律监察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并报理事会批准上述决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一步表示,徐翔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从“私募明星”沦为“阶下囚”,损害了行业的声誉,扰乱了行业秩序,教训深刻,全行业应当深入反思,引以为戒。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二是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三是严禁利用基金财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既要洁身自好,也要与行业里的违法违规现象作斗争。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基金服务机构也要各司其职,发挥行业看门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佚名 编辑:I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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