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期提前结束又宣布退款
原标题:提前结束募集又宣布要退款 这只基金唱的哪一出
6月9日,诺德基金发布公告称,诺德天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3,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03号文注册,已于2017年5月11日开始募集,并于2017年5月26日结束募集。现因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本基金合同暂不生效。
相信不少投资者,看完这则公告是满腹疑惑的:什么叫5月26日已经结束募集,又没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未达条件之前还能提前结束募集?
犹记得,此前报道的嘉合瑞金,虽然后来被打上了“公募历史上首只开始募集又退款基金”的标签,可好歹该基金很大可能是因为没有达到首募资金或户数要求,无法成立。而记者翻看诺德天利的基金销售文件发现,这只基金5月26日当天发布的可是提前结束募集公告。
据了解,诺德天利从2017年5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6月12日。5月26日,该基金公告宣布,“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不过现在,该基金又公告表示,没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所以“基金合同暂不生效”。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呢?
谁在最后关头掉了链子?
济安金信副总经理王群航告诉记者,估计是合同生效前的最后一天出了什么意外。“我们曾经也有类似的经历。当年认购新基金,有一次在最后一天打款前,领导不在,暂时无法签字,差点耽误。从那之后,都是在倒数第二天开始走内部流程。所以这次,不知道是谁在最后的关头掉了链子。”
还有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士表示,已经提前结束募集之后又来个“不符合条件”,很大概率是最后一天“答应认购的钱没有来,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个人的。现在市场情况不太一样,或许有一两笔大额资金没到账,就成立不了”。他同时表示,也有可能是另一种意外情况,比如渠道在之前统计发行量的时候搞错了,基金公司以为能成立,最后一记账,不到2个亿。“因为现在新基金发行很难,所有的劲都用上了自认满足了2个亿的首募规模,而渠道出错可能让基金防不胜防,只好认栽。”
另一位沪上公募投研部人士则告诉记者,资金没到账导致无法成立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提前结束募集了,钱肯定是到了基金公司才算结束募集。要是没打款完全可以先等等,钱到账了再发公告,也不至于这么前后打脸。估计是没意识到集中度指标造成的。”
他所说的“集中度指标”,指的是今年3月监管机构下发的委外定制基金监管新规所提出的新要求。根据新规要求,若新发行的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应采用封闭式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其中,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3个月;同时,单一持有份额超50%的新基金需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并在基金合同、招募等文件中进行披露,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另一家华南大型公募人士也表示,这种情况“要么钱没到位,要么单笔超50%。前者是机构部问题,后者就是风控存在的问题了”。
而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照这样下去,发行不成功或许会成为行业内的常态。截至发稿,记者多次联系诺德基金均未得到回应。
认购资金何去何从
或许有投资者要问了,如果发行不成功,那我前期认购的钱怎么办呢?
这点倒是不用担心。
诺德天利的公告中表示,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记者查阅了基金合同,这条规定是: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也就是说,基金公司不但会全额退款,还要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撇去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不说,至少本金是无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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