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走出去”服务中资企业

时间:2017/3/2 13:30:4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法制网

  《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的出台,让一线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备受鼓舞。意见目标明确,政策到位,措施有力,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关于采购涉外法律服务,意见提出“在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境外投资融资等项目中重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这对于在跨境交易中更好地维护中资企业利益尤其重要。希望采取措施,引导中资机构在采购法律服务时将中国律师和外国律师一视同仁,重视发挥中国律师的作用。

  关于设立海外分支机构,“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律师涉外业务也从传统的为外商来华投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转为向中资公司海外投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意见提出要“支持国内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海外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执业机构”,这是非常必要的。但从实践来看,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无论从资金、人才上都需要很大的投入,希望在税收、外汇对外支付上有一定倾斜政策。

  在涉外律师人才问题上,由于做大量的涉外法律服务,我们对海外法律人才需求非常大。但是这两年,我们明显感到吸引和留住留学人才面临一些特殊的困难,例如人才落户问题,希望在海外人才的留用上能够给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一些政策支持。

  意见还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我觉得这是很大的突破。随着中资企业跨境交易的快速增长,一些中国律师事务所陆续引进经验丰富的外籍律师来华工作,与中国律师一起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外籍律师在中国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条件和程序,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加强律所本身对外籍律师执业风险的把控和监督。

  金杜律师事务所启动了“百人计划”,一方面我们选派优秀的合伙人和律师到海外办公室工作,在当地直接服务中资企业,便利跨境交易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我们也从海外办公室派遣人员到国内工作,满足中资企业投资海外项目的法律服务需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响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步伐,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贡献力量。

(作者:佚名 编辑:ID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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