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

时间:2016/7/25 9:54:5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9名因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96)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委托,将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鲜言作为第一被告、其他7名负责任高管以及匹凸匹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诉状,要求连带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合计215万元。

  投服中心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国办110号文”)明确提出,“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此次投服中心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起证券支持诉讼,既是落实国办110号文精神、积极探索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权救济新机制和新途径的具体实践,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例证券支持诉讼,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支持诉讼制度建设开始“破冰”。

  中小投资者诉讼

  面临成本高、举证难等困境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参与群体,但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现阶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面临着举证难、成本高、获赔少等现实困境,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性不高。

  “我们普通老百姓十分痛恨上市公司、高管和控股股东损害中小散户利益的行为,但是人单力薄,现实中感到很无力。侵害自身权益的信息也大多是通过股吧、微信和新闻报道才事后了解到的。”已经炒股多年的李女士在接受投服中心访谈时如是表示。

  据她介绍,普通通过诉讼打官司来维护自身权益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主观意识,时间和精力不允许,损失金额又不大,大多数情况不了了之;另一方面,证券市场也缺乏专业公益机构及时发布准确的维权信息,帮助中小投资者评估风险和节省成本。

  长期和客户打交道的长江证券上海市福州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朱晓红介绍,经常会有客户向营业部工作人员发牢骚——“又被某某信息误导、结果高买低卖亏损严重,也不知道怎么去维权”,但很少有客户真去花时间和精力打官司告上市公司。

  统计显示,2001年-2015年间,共有214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但已公开信息显示仅有65家被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占比仅为30%。根据投服中心近期随机开展的投资者电话访谈结果,有些上市公司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但是投资者并不知情,甚至也不了解其所受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全部获得赔偿。

  长期从事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针对证券市场投资者权利救济问题,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集团诉讼对群体性权利进行救济,特别是美国的集团诉讼采用退出制,只要广大适格投资者未明示选择退出集团的意愿,就可以来分享集团诉讼的索赔成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因此在现有诉讼机制下,只有每个受损投资者自己去主动维权才有可能获赔,投资者的权益意识、维权积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投服中心主动出手

  提起首例证券支持诉讼

  一直以来,投服中心密切关注资本市场中涉嫌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年来,匹凸匹公司一系列行为引发较强社会反响,令投资者感到不满。

  2016年3月,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匹凸匹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多项对外重大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2013年年报中未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同时认定时任公司董事长鲜言为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其他相关高管为直接责任人员,作出责令其改正、警告和罚款等相关处罚决定。

  2016年5月,因匹凸匹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过亿元,亏损幅度超出预告业绩的412%,上交所对匹凸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作为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支持诉讼是投服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之一。近期,不少投资者向投服中心反映,因为匹凸匹公司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受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维权。

  面对中小投资者迫切的维权需求,投服中心主动出手、及时出手,接受9名中小投资者委托,协助受损投资者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于2016年7月20日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诉状,将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负有责任的匹凸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鲜言、时任董事和财务总监恽燕桦、1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3名监事共计8名作为被告,并将匹凸匹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首例证券支持诉讼,诉请索赔金额合计215万元。

  投服中心副总经理、该案诉讼代理人之一徐明指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证券侵权行为频繁发生,侵权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制度有待完善,行政处罚措施也难以对证券违法违规主体形成有效震慑。投服中心作为专门服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机构,帮助投资者降低诉讼成本、支持投资者诉讼是理所应当、职责所在。

  “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性证券侵权纠纷,推出证券支持诉讼服务正是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徐明表示。

  探索构建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机制

  证券市场侵权行为往往具有受损人数众多而单个损失金额较小的特点,受损中小投资者自身去维权不仅需要耗费较高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还要承担以其专业知识储备所不能预期的败诉风险,一旦遭遇到困难,往往会选择放弃维权,导致诉讼索赔的“集体行动”困境。

  上海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中小投资者往往在维权时会面临与消费者相似的不利境地,比如信息不对称、举证能力缺乏以及在维权方面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时间等等。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消保委通过支持诉讼和公益诉讼能较好地解决这个维权难点。去年,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全国首例消费公益诉讼就推动了手机预装软件重构规则。此次能够在证券领域引入支持诉讼,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同样具有可行性,可以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很大帮助,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今年6月30日,投服中心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进一步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搭建相互协作的法律服务平台,展开全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证券专业律师在证券支持诉讼等投资者维权救济中的作用。

  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本案诉讼代理人之一吕红兵认为,投服中心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维权的迫切诉求,通过开展证券支持诉讼,接受投资者委托,协助投资者准备证据材料打官司,为投资者节省了大量维权时间、缩短了维权程序。此类诉讼也为潜在广大受损投资者明确了诉讼预期、起到示范维权救济效果。同时,诉讼着重追究对证券侵权行为存在过错的上市公司高管及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赔偿责任,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投服中心表示,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一环。国办110号文明确提出,“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此次投服中心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起支持诉讼,是落实国办110号文精神、积极探索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权救济新机制和新途径的具体实践,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实现渠道,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塑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徐明强调,此次证券支持诉讼仅仅是一个开端,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密切关注市场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陆续启动一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等案件的支持诉讼工作,以具体案例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途径,切实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文章热词:投服中心 证券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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