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权保护 引导发展预期

时间:2017/3/14 9:44: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要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护企业家精神。”报告还称: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谈及产权司法保护时也表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去年8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并于11月公开发布。这一文件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最高检也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文件,为产权司法保护提供“路线图”。

  加强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的环境下,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在产能过剩、库存与杠杆率高、成本压力增加的背景下,中国政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面临最大的挑战之一是信心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加强预期引导”就包括给予市场与企业家更大的信心。首先,就是拒绝大水漫灌式的发展,提高政策质量和透明度,用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其次,就是要鼓励民间投资,改善企业微观环境,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投资,就要鼓励企业家精神,给与企业家安全感。

  企业家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主导力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政府要努力理顺当前各种资源要素的扭曲,形成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机制。但供给侧能否提高效率、质量与创新水平,最终要靠发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尤其是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家。

  因此,必须给予民营企业家更多的安全感,有了这个基础,才能鼓励他们将更多的资金与精神投入到发展企业与经济等方面。在我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下,必须把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让他们充分体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通过保护产权、知识产权,让他们有安全感,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加强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引导良好发展预期并增强民间投资的信心,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工作。发挥企业家精神,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最终有助于完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经济改革的总目标。因此,产权改革与产权保护是建立于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管是从当前改革,还是长远目标来看,这一工作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与落实。

(作者:佚名 编辑:I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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