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股权激励制度 提高央企“金手铐”成色

时间:2019/6/21 11:49:0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推动国企尤其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正成为混改下一步着力点。业内人士认为,在推动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方面,应赋予激励措施相应的灵活性,完善高管薪酬与股票市值挂钩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提高央企“金手铐”成色,为央企发展注入新动能。

    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逐年增多,但仍占少数。监管部门明确提出2019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的增加指标。随着央企混改步入批量落地期,股权激励已成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不可回避的改革选项,对于目前实施过程中所存在激励不足、约束过度等问题,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势在必行,关键是要做好方案设计,明确权益与红线,强化责任和实施的效率效果。

    一是要加快完善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细则。现有相关制度规定已严重滞后,难以对国企及央企员工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亟需根据现阶段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修订完善,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可操作的政策依据。其中,重点是通过与股权挂钩,实现对管理者的有效激励,强化经营投资责任,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赋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灵活性。业内人士建议,在激励方式上,除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项目跟投、业绩对赌也可成为激励制度的选择项。激励对象不应仅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还可包括职业经理人等市场化、契约化聘用的管理者。在权益授予方面,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型上市公司可适当上浮首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权益授予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分期授予的过程中,如公司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适当放宽比例。

    此外,股权激励也可与股份回购等上市公司其他资本市场操作相结合。

    三是应完善高管薪酬与股票市值挂钩机制。业内人士建议,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将高管收入与股票的市值表现直接挂钩,强化管理层市值管理意识和股东回报意识。其中,引入反映股东回报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以及反映企业运营质量的指标,如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等。同时,提升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在混改过程中,通过探索实施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制度,丰富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市值管理能力,释放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预期,不断做大市值规模。

    四是科学合理设定考核目标。业绩指标设置过低,激励机制会变异为高管的造富工具;设置过高,则可能会使股权激励流于形式。所以,根据不同行业设置不同标准或一企一策更贴近实际。

    五是确保实施效率与效果。可进一步将央企对其子企业在股权管理、股权激励方案、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审批权限下放,授予央企及其子公司更多自主权。同时,建立股权激励效果跟踪评价机制,由独立机构适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动态跟踪评估,以避免股权激励偏离制度设计初衷。

    在国企改革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正驶入纵深,既为公司注入发展动力,也为资本市场释放新红利。期待更多国企以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上踏出新步伐,迸发新活力。

  (原标题:完善股权激励制度 提高央企“金手铐”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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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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