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上市公司停牌不能留“后门”

时间:2016年06月01日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沪深交易所日前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以规范上市公司的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常常随意停牌,或“任性”地延长停牌时间的举动,遭到市场的强烈质疑与诟病。因此,沪深交易所发布停复牌新规很有必要。只是,制度出台后重在严格执行,也绝对不能留下任何“后门”。

  上市公司涉及停牌的事项有多种,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涉及重大事项,以及股权再融资等多个方面。而自并购重组门槛降低以来,上市公司掀起一股并购重组的热潮,如今每个交易日几乎都有约300家的上市公司停牌,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筹划并购重组的重大事项。数据显示,截至5月27日,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停牌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208家,其中有64家停牌时间已超过了3个月。而像建发股份 、恒康医疗 、三变科技等上市公司停牌时间均已超过300天,远远超过此次沪深交易所规定的最长停牌时限。因此,因并购重组停牌的上市公司占据绝对的比重,市场质疑的重点亦在因并购重组随意停牌或延期复牌。

  A股上一次大面积停牌现象,发生在去年股市行情剧烈震荡期间。因场外配资资金遭到清理,继而引发了股市的下跌,市场资金多杀多产生的踩踏效应,导致股市异常波动,其剧烈程度为A股二十多年历史上所未见。在此背景下,为了规避股市的下跌,也为了防范其中的风险,在A股频现千股跌停的同时,出现了千股同时停牌的奇观。尽管千股停牌是出于防范市场风险的目的,但也因此产生了股市流动性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停复牌新规有显著进步,比如对最长停牌时间作了限制,上交所规定为5个月,深交所为6个月;对涉及不同的停牌事项,其停牌时间也提出了不同要求。再如,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也更有利于沪深交易所今后的监管。

  但停复牌新规也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如上交所规定,并购重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但如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且获得通过后,其期限可延长至5个月。也就是说,新规为延长停牌时间留下了“后门”。此外,《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七条规定,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依法依规须经事前审批或者属重大无先例之外,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如果依法依规须经事前审批或属重大无先例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时间可以突破5个月的限制。那么问题随之而来,既然有如此规定,上市公司就有可能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跻身”于“重大无先例”之列,获得了延长停牌时间的条件。市场上不就出现过恒信移动因“见风使舵”并购标的行业分类说变就变的故事么?不还有某些上市公司为规避借壳而“曲线”重组么?

  另一方面,停复牌新规也有尚需进一步完善之处。比如在一般情形下,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停牌最长期限不同。同为A股市场,却有不同的停牌制度,相对而言,由于深市最长期限多1个月,对沪市上市公司不公平,也对深市投资者不公平。

  此外,某些上市公司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形下筹划并购重组,也应引起注意。有上市公司从去年7月初停牌至今,说明其当初“应急”式的停牌筹划重组并没有任何准备。对于上市公司停牌筹划并购重组的,在其停牌后的一周内,就应披露并购标的的资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行业等多方面信息。这将有利于防止某些上市公司临时性或应急性的停牌筹划重组事项,也能避免去年千家公司同时停牌筹划重大事项的情形发生。

  再有,还需推出强制复牌机制。只要期限一到,监管部门应强制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同时上市公司公告重组失败。此举明显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效率,还投资者交易的权利,也能防止产生流动性障碍。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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