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拟要求券商落盘录音要保留半年

时间:2016/12/12 14:26:3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财华智库网

  香港证监会成立专责小组打击利用上市的造壳行为,以及与港交所密切注意供股及公开发售活动后,《东方日报》引述消息指,证监会正探討延长现时券商落盘时,电话录音需保存最少六个月规定的可行性,最近並向个別券商进行磋商,查询它们对电话录音保存期延长的看法。证监会发言人承认,正諮询业界有关电话录音的保存期,该会将考虑经纪对保存电话纪录一段长时间所提出的意见及忧虑。

  根据证监会有关操守准则,现时凡透过电话收取客户交易指示,持牌人或註册人应利用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有关指示,並保存有关的电话录音作为其记录的一部分,为期至少6个月。

(作者:佚名 编辑:ID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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