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问询四方股份 终止大忽悠合同

时间:2017/3/3 16:38:1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在沪深股市,历来就不缺各种“大忽悠”,而四方股份(10.480, -0.01, -0.10%)的这单18亿元大忽悠合同不过是再添一起闹剧而已。据四方股份3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此前签下的一宗18亿元太阳能设备供货大合同,因买卖双方都“不靠谱”、买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预付款,公司决定终止该合同。

  这宗大单令光伏行业震动

  这是一宗涉及金额18亿元的合同,是由四方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万中基业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11日签署,后者拟向前者采购360MWp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全套在线生产作业设备,合同约定了相关合同生效条款,其中包括合同签署后买方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之所以说这宗生意震动光伏行业,不仅因为该合同金额巨大,而且据业内研究人士介绍,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这项技术难度极高,在国内能够自主研发投产的极少,基本被国外技术垄断,如此大产能的更是少之又少,仅有少数几家企业能够完成,其中最为著名的龙头企业是汉能薄膜,但汉能也是依靠收购国外企业完成技术突破的,其余的企业皆为购买国外生产线完成生产任务。

  尽管结果显示这是一宗大忽悠合同,但是在签署合同消息公布后,四方股份在1月16日复牌后股价连续上涨,1月17日成功冲击涨停,股价也从停牌前的9.79元一度最高上涨到11.96元。不过,在3月1日晚四方股份公告终止该合同后,3月2日该股股价大跌5.50%,收报10.49元。

  合同不靠谱被上交所盯上

  这单巨额合同最终并不能够落实。由于万中基业扬州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预付款,3月1日四方股份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该合同。

  其实,对这宗大单合同不靠谱的种种迹象,在该合同签署信息发布后,从1月17日上交所发给四方股份问询函就可见一斑。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实际上点到了这宗合同的关键:买卖双方是否具备履行该重大合同的能力?

  从上交所的问询函可见:万中基业扬州公司是一家去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公司,截至去年12月底,万中基业控股股东北京万中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仅15664元,净资产仅90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仅15262.14元,净利润只有可怜的90元。

  而对上交所问到的四方创能此前是否已开展相同业务以及该类业务的规模占比情况,四方股份的回复披露了其中存在“大忽悠”情况:原来四方创能除本次与万中基业签的这份合同外,目前只在一家仍在试产还从未对外取得过销售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规模化生产线业绩的公司,同时四方创能未能提供其履约能力的可行性报告。

  而对万中基业扬州公司的资金实力,四方股份承认存在较大风险,包括未了解到万中基业扬州公司有从事类似产业业务的经验和能力,也未了解到其有从事类似规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四方创能要求对方提供其实施本项目的报告未得到回复。

(作者:佚名 编辑:I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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