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石化24日申购 发行价8.50元/股

时间:2015年12月23日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在2015年12月18日(T-4日)至2015年12月21日(T-3日)的初步询价期间,

  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8个

  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报价区间为8.50元/股-9.68元/股,申购总量为

  611,230万股。经主承销商核查,1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

  均符合《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全部报价明细请

  见本公告附表。

  经主承销商与律师核查,在2015年12月17日(T-5日)12:00之前,参与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均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的备案。适

  用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了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并提供了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经主承销商与律师核查,参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禁止配售的情形。本次发行未出现无效报价情况。 10

  网下询价的147家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8.50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8.50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8.5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8.50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全部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

  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

  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

  如果出现申购量、申报时间都相同的情况,主承销商将按照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

  顺序,由晚到早进行排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为

  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11%,对应的剔除数量为 61,780 万股。其中,

  首先将 8.50 元/股以上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剔除数量为 1,350 万股;对于报价

  同为 8.50 元/股的,则将拟申购数量少于 1,350 万股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剔除

  数量为 3,730 万股;对于报价同为 8.5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在 1,350 万股的配售对

  象,将报价时间晚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 09:46:27.870(含)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

  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为 56,700 万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

  剔除的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中备注为“高报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131家网下投资者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高报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中位数(元/股)

  8.50

  剔除高报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

  权平均数(元/股)

  8.50

  剔除高报后公募基金报价中

  位数(元/股)

  8.50

  剔除高报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

  平均数(元/股)

  8.50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截至2015年12月21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09.49倍。

  从细分行业看,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股票上市公司有德联集团、回天11

  新材、岳阳兴长和茂化实华。以 2014 年摊薄后每股收益及 2015 年 12 月 21 日(T-3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剔除市盈率水平异常的岳阳兴长)计算,可比

  上市公司的 2014 年静态市盈率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

  (含 12 月 21 日)

  (元/股)

  2014 年度摊薄后每

  股收益(元/股)

  2014 年静态市

  盈率(倍)

  002666.SZ 德联集团 11.65 0.21 55.48

  300041.SZ 回天新材 24.67 0.55 44.85

  000819.SZ 岳阳兴长 41.03 0.16 256.44

  000637.SZ 茂化实华 7.96 0.14 56.86

  平均(剔除异常值岳阳兴长后计算) 52.40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本次发行价格8.50元/股对应的2014年摊薄后扣非后的市盈率为22.97倍,低

  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

  52.40倍。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对象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50元/股。

  2、有效报价对象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共计 131 家,对应

  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计 407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549,450 万股。入

  围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网下投

  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

  将拒绝其参与配售。

  1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23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60.5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46%。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8.5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8.50元/股缴纳申购款。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5年12月24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发行

  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同日9:30-15:00通过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

  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5年12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

  T-5 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周四)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止日(12: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核查 13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4 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

  T-3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日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报数量

  T-1 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 9:30-15:00;缴款 8:30-15:00,有

  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网上资金申购日(当日 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 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网上申购配号

  T+2 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周一)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周二)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

  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31家,对应的配售对象

  数量为407个,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549,450万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具体名单及有

  效申购数量请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14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T 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

  定的其他信息。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T日)8:30-15:00。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拟申购数量),并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拟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

  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配售对象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3)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T日)当日15:00之前,对

  于网下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

  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15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

  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 4 )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001999906WXFX002778”。 16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

  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

  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

  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12月16日(T-6日)刊登的《重新询价及推

  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2015年12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

  情况,该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无效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在2015年12月24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2、申购资金不足等情况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

  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

  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

  价股票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五)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股票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17

  2015年12月25日(T+1日)17:3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

  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股票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交主承销商。

  2015年12月28日(T+2日)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

  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股票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

  行账户。

  (六)其他重要事项

  1、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验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5年12月24日(T日)

  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5年12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5年12月24日(T日)

  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80万股“高科石化”股票输入其

  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8.5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三)参与对象

  1、2015年12月2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

  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18

  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

  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投资者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

  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12月22日(T-2日,含当

  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相关市值可同时用于2015年12

  月24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

  证券账户(以2015年12月22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1)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2)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3)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4)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19

  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交易日,即2015年12

  月22日(T-2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5年12月22日(T-2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5年12月24日(T日,

  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

  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20

  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

  申购户数。

  (六)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

  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880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年12月25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年12月25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

  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

  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

  购,将不予配号。

  2015年12月28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1

  2、公布中签率

  2015年12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12月28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5年12月29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结算与登记

  1、2015年12月25日(T+1日)至2015年12月28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

  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年12月28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3、2015年12月29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中签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资

  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

  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22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

  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汉祥

  联系地址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刘君南

  联系电话 0510-87688832

  传真 0510-87681155

  (二)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512-62938585、62936302

  传真 0512-62938556

  发行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3 日

(作者:佚名 编辑:jiang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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