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发布十日 外资设立券商首份申请亮相
5月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
距离《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仅仅过去10天,就有外资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材料。
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5月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
“证监会将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高莉表示。
5月8日日,野村控股回应称:我们已经提交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我们正在和有关方面磋商细节,不方便进行评论。
4月28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当时表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值得关注的是,在《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就已向中国证监会了解、征询有关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拟提交相关申请。
在业界看来,进一步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让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引入境外机构先进经验、专业能力,引导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证券行业稳步健康发展,促进高质量资本市场建设。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放宽外资准入将成为国内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规范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有利于金融行业整体优化。
多位券商人士表示,打破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的双重限制,未来合资券商的战略定位、展业模式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分歧和矛盾有望化解,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外资投资我国证券公司已有近16年的历史。业界认为,外资可以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是未来我国整体经济更加开放的先行体现。办法发布不会对国内券商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国外资本的实质性进入,将带来管理体系、投资方法等成熟经验,提高促进证券机构竞争力,逐步引入海外长期投资资金,发挥A股市场全球配置功能。
银河国际认为,放开外资券商持股比例短期内影响有限。对于经纪业务来说,国内券商在营业部网络和互联网平台方面有明显优势。鉴于这些发展涉及巨额费用,外资券商在短期内要赶上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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