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整治剑指六大领域

时间:2016/10/14 8:52:5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昨日(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多个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具体整治重点。

  这场由17个部门联合展开的专项整治,其背后原因是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了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从2012年起,开始有零星的P2P平台跑路事件,风险不断累积和发酵,直至e租宝事件的爆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短期看,此举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但从长远看,此举旨在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对推动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具有积极意义。

  “乱拳打死老师傅。”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这句中国俗语可以部分体现前几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他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在没有影响行业朝前发展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正式下发,让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

  “1+N”整治方案

  《实施方案》是4月12日成文颁布的,按照部署,各省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摸底排查,今年11月底之前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完成清理整顿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自的整治报告,并于3月底前完成总报告,最终形成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实施方案》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牵头文件,其为“1”。1+N中的N,分别聚焦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风险隐患,如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六大领域。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六大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股权众筹领域的专项整治强调了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

  ——对于互联网保险领域来说,整治重点在于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整治重点则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央行等多部门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有关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表示,要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为基本目标,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重点,是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的整治重点是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

  除此之外,各相关部门还要配合金融部门展开工作,如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一位省级金融办发展处的官员对记者表示:“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中,条款中包含‘不准’、‘严禁’等字眼的事项,其实都是之前行业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只是程度轻重的问题。有些问题,是行业的顽疾,如不彻底整顿,行业将无法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更清晰的监管架构

  通过“1+N”的整治方案,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和专项整治的整体架构也以更清晰的面貌呈现。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建部派员参与日常办公。各省(区、市)政府也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人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组织该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各部门和省(区、市)政府之间如何分工?方案明确,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由牌照主管部门进行整治。不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明显具备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业务特征的,按照相关分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整治。

  而对于一些“四不像”机构,具体来说是不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也不明确具备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业务特征,或者不以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为主营业务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

  前述省级金融办的官员对记者表示:“此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乱象丛生,就是因为‘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监管理念,导致了金融压抑、监管真空以及监管套利并存的现象。‘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无法覆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整个资金链条。”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整治方案从国家层面明确监管职责的分工和责任划分,减轻了地方的压力,对行业是有益的。

(作者:高翔 编辑:chenye)
文章热词:互联网 金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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