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试行联合授信机制

时间:2018/6/4 8:43: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中经网

  长期以来,银行偏爱大型企业,对单一大客户过度授信的弊端,在近年国企“金钟罩”被打破的情况下凸显了出来。早前银保监会就曾提示授信集中度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6月1日,银保监会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要求符合条件的债权金融机构“组建联合授信委员会”,并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具体来看,《办法》规定,对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50亿元以上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对在3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20亿-50亿元之间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联合授信机制弥补了银行业对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缺乏事前控制和事中监测的制度缺陷,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掌握企业实际融资状况。

  此前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融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银行偏爱大型企业等原因,不少银行都在企业资金链断裂后吃了苦头。

  这就是银行为争抢同一大客户埋下的风险,也被业内称为“垒大户”。“系列企业集团重大信用危机的爆发,反映了多头融资、过度授信的危害性,同时也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真实债务水平评估上的缺陷。”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指出,根据银行业内部数据统计分析,贷款余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多头授信问题。

  (原标题:抑制“垒大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试行联合授信机制)

  版权说明: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谢谢。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国上市公司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作者:佚名 编辑:ID055)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