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打击“围飞”决心不减 三创板新股“闯关”失败

时间:2017/3/1 9:19:5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智通财经网

港证监打击“围飞”决心不减

  继骏杰(08188)上周三(2月22日)被港证监勒令停牌后,港证监打击“围飞”步伐没有停歇,2月27日又有两创业板新股尚捷集团控股(08183)和浩柏国际(08431)宣布上市失败,象兴国际(08157)上市前遭叫停。

  周一,尚捷控股、浩柏国际均发布公告称:“鉴于监管机构就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条的规定作出查询,招股章程所载的配售条件于2017年2月26日(即招股章程日期后满30日当天 )或之前未能达成,因此配售已告失效及向配售股份申请人收取的所有款项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言下之意,之所以没有能完成招股,是因为港证监就“第11.23条”做出了查询——智通财经了解到,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条规定,上市时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但不得少于3000万港元。

  象兴国际在公告称,“因应监管机构就证券及期货( 在证券市场上市 )规则第6 (2) (d)条作出查询,本公司已决定将配售及股份于创业板上市延至较后日期”。

  按照上市规则第6(2)(d)条规定,证券上市并不符合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则证监会可在第(6)款指明的限期内,藉给予有关申请人及认可交易所的通知,反对该等证券上市。

  市场人士对智通财经表示,虽然上述公告称将延后上市,但象兴国际或也难以幸免,将与尚捷和浩柏一样上市失败,因为“此次港证监直接借用条例点明该公司不符合投资者利益。”

  今年1月20日,港证监与港交所发表联合声明,关注创业板问题,包括许多创业板上市的股份都出现股权高度集中及股东基础狭窄的情况,以及上市后股价出现大涨大跌等。

  近期,为加重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港证监还成立由中介机构部、企业融资部及法规执行部三大部门主管连手组成的跨部门小组(ICE),该小组直接向港证监行政总裁欧达礼汇报。

(作者:姜禹 编辑:I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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