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私募机构可挂牌新三板

时间:2016年05月30日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 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并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了原则性安排: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全国股转公司应制定具体挂牌条件,从严监管已挂牌金融类机构,并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

  此举是为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聚焦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 ,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张晓军称,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所赋予的监管职责,坚守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新三板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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