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距离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制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已有一个多月,记者整理发现,再融资新规影响下,部分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出现新变化。
久友资本首席管理合伙人李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再融资新规对市场的影响有三个方面:一是规范,二是引导,三是平稳。
李阳表示,首先,再融资新规对于规范市场的过度融资现象有明显的遏制作用,对市场套利行为能起到打击作用,让市场趋于理性,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再融资新规能引导市场重构再融资格局,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采用更加多元化的再融资手段。第三,再融资新规对维护资本市场的平稳有重要意义,再融资新规对二级市场的平稳运行有比较好的影响。
广州市君侠投资原总经理黄剑飞告诉记者,再融资新规可以限制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模和频率,使市场各方对融资有了明确的预期。
李阳表示,再融资新规对融资规模、时间间隔、公司资质等很多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可谓是给上市公司定增上了“紧箍咒”。过去一个月内,已有46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方案,36家上市公司调整再融资方案。同时,多家上市公司宣布启动可转债方案,过去遇冷的一些融资手段重新登台。未来,定增作为上市公司融资手段将更为谨慎,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会由冷转热,不排除有更好的融资工具出现。
3月6日,深交所上市公司京山轻机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主要是鉴于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随后,有消息称京山轻机终止定增,拟自筹资金投入原项目。
就此事,记者采访到京山轻机总经理李健。他表示,“公司并不是终止定增。再融资新规出台之后,要求过去做过预案准备的公司发表意见是否修改定增方案。我们考虑现在优先报并购方案,并购做完之后,公司的市值和净资产会扩大,再对下一步再融资规模做相关调整。出于这样的思考,公司决定暂时取消定增,把并购做完之后,考虑是否把定增规模做大。”
上海财经大学银行系教授曹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投资者:“并不是所有的再融资行为都是低效的,目前的新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的过度融资,但在目前的经济结构转型期,企业的再融资需求较高具有合理性,越是拥有好的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竞争力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较高的。因此,在再融资新规为合理融资保留空间的基础上,应该为优质上市公司开辟更多融资渠道。”